第3章

「感謝什麼?」


「當然是感謝我貸款買了房子啊!」


「房產證上有我的名字嗎?」


這句話把他問得毛骨悚然,他瞬間眼神繃直死死盯著我,大氣不敢喘。


我溫柔道:「你緊張什麼?怕我反悔不幫你還貸款啊?」


一滴接一滴汗液自額角滑落,李瑾笑容僵硬:「怎麼可能?我相信寶寶你愛我,肯定不會這麼做的,而且這房子是咱倆的婚房,怎麼能是幫我還呢?對吧?」


看著他小心翼翼,萬分緊張的樣子,我忍不住輕笑。


「當然了,我怎麼可能騙你呢。」


李瑾狠狠松了口氣,抬手擦汗。


「那車呢?」


「放心,車在挑了,過兩天就送你。」


他眼中冒著精光:「寶寶,有你是我的福氣。」


我煞有其事頷首。


當晚,沈明歡發表新動態。


她拿著一張鮮紅的房產證自拍,笑得得意忘形。


文案是:【誰這麼好的福氣,我不說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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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冷笑,最後一次給她點贊。


第二步,也是最後一步落地。


兩個蠢貨,好好享受我準備的「福氣」吧!


11


房子一到手後,李瑾整個人都挺直腰板。


不僅是在朋友面前,在沈明歡面前亦然。


好幾次,我聽見他的好兄弟吐槽:「不知道你在得意什麼?小心江毓後悔不幫你還貸款,到時候你別求我借錢!」


李瑾輕嗤:「不可能,江毓有多愛我,你根本不知道,過幾天她還會再送我輛車,你就是純純嫉妒我命好!」


天一亮,他立馬打電話給我。


「寶寶,上次你說給我買輛新車,買好了嗎?」


我看向後座上的車,憋著笑:「買好了,就在樓下。」


李瑾奪門而出,火急火燎下來。


便見到和我站在一輛車前,興奮問:「寶寶,車呢?車在哪兒?」


「就在這兒。」


他仔細打量一眼我靠著的車,表情驟變。


「江毓,你逗我玩兒呢?這不是之前我賣出去那輛車嗎?誰讓你把它買回來的,我才不要開二手車,我要新車!」


「要新車你去買唄。」


他瞪大眼睛:「江毓,你開什麼玩笑,你明明知道我沒錢!」


「沒錢你鬧著要什麼車?」


「不是你說好要重新給我買輛車嗎!!」


「我現在不是給你買了嘛。」


他方才急得抓耳撓腮,聞言喜極而泣:「我就知道你不會騙我,車在哪兒?你快帶我去,快點兒!」


李瑾火急火燎拉開副駕駛座車門,後座上陡然彈出一個腦袋,嚇得他往後一退。


「這個二手車販子怎麼在這兒?」


表弟咧嘴一笑,從後座上下來,連帶著將「車」提了出來,一把砸向李瑾。


「喏,你心心念念的新車!」


李瑾後退一步,玩具車砸在地上,發出支離破碎的聲音。


表弟大為心疼:「你躲什麼?你看看現在弄的,也不知道車摔壞沒,小二百呢!」


「你胡說八道什麼,這是玩具車,你糊弄誰呢!」


李瑾意識到自己被耍了,又氣又急,渾身發抖。


「江毓,你有毛病吧!好好好,我也不在乎這車是不是二手的了,你現在讓這人把輛車給我,我就原諒你耍我!」


我一臉懵:「請問我做錯了什麼,需要你原諒?」


「你你!你答應過要給我買車的!」


「那你還答應過隻愛我一個人呢。」


他怔然片刻,恍然大悟般:「我知道了,你肯定是生氣我沒娶你。好!你現在把車給我,把貸款還了,我立馬娶你。」


「那你的沈明歡怎麼辦?」


李瑾面色一白,嚇得嘴唇哆嗦。


「你你!你胡說八道什麼……什麼沈明歡?」


「當然是你的初戀,愛得死去活來,甚至願意花三十萬去娶她的沈明歡。」


「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?我和沈明歡早就結束了……」


李瑾連著後退好幾步,差點站不穩。


表弟從兜裡拿出一沓私家偵探拍的照片。


全是他和沈明歡遊山玩水的照片。


親吻的,摟腰的,擁抱的,牽手的……


每砸一張,李瑾便像是被抽走一縷氣,滿臉驚恐,直到跌在地上。


最後還剩一疊,表弟用力砸在他的臉上:「現在認識沈明歡是誰了嗎?」


他癱在地上,整個人宛如陷在水泥中,眼神充血。


也終於明白過來一切了。


「我知道了我知道了!你從頭到尾都在騙我!你這個賤女人!我要殺了你!」


他從照片中掙扎起身卻渾身發軟,再度跌回去,隻能雙目死死盯著我。


「江毓,你個賤女人!你竟然敢這樣害我!我要報警,我要讓你還錢!把我的十八萬還給我!」


我輕笑道:「什麼十八萬?」


「我的車!你這個騙子!你和這個野男人合伙起來騙我的錢!」


「那車誰買的?」


他頓住。


「車你上戶了嗎?」


他再次頓住。


「我買的車,我賣的車,這十八萬跟你有什麼關系,嗯?」


李瑾眼冒金星,忽然想到買房時的三十萬首付,絕望的感覺撲面而來,喘著粗氣,顫抖著指向我:「賤人!你這個賤人!你偷我的錢!你還我三十萬!」


於是我又笑著問。


「偷來自用方叫偷,你攢的錢,你貸的款,房子賣給你的,怎麼能叫我偷得呢?這房子從頭到尾和我有關系嗎?」


「賤人!我不會放過你!我要告你……」


「隨便告吧,如果你在每月一萬貸款的情況下還有錢請律師的話就告吧。」


話音剛落,李瑾直接一口黑血吐了出去,捂著心口氣暈過去。


烈日炎炎,他一張臉白似紙,再不復從前瀟灑。


我讓表弟打電話叫救護車。


「他身上背著一百多萬的貸款呢,別死了。」


12


李瑾自醫院醒來後,第一件事就是報警說我欠錢不還。


警察問他欠錢經過。


他說他賣了車的錢給了我。


警察又問車是誰的?


他答不上話,又說我偷了他三十萬。


問頭去哪兒呢?


他又答不上話。


於是警察耐心用盡:「李先生,請你不要報假警,江小姐賣得自己的車怎麼就欠你十八萬了?你說她偷你三十萬,偷來給你出房子首付,說出去有人信嗎?還有貸款,貸款是要本人親自到場的,你要是不願意,誰能逼你!?」


我從來沒有逼過李瑾。


逼他的一直是沈明歡以及他那顆貪婪的心!


李瑾邊罵邊走出警察局。


他鬧著要讓世界上最好的律師給他打官司,把錢要回來。


可醫院先打來電話催他付昨晚的醫藥費。


如今他背著一百多萬的貸款,拿著一個毛坯房,身無分文,走投無路。


我將他的聯系方式全部拉黑,連夜搬出那棟公寓,住進瑤瑤家。


沒過多久,李瑾無力承擔公寓房租,房東連鍋帶瓢把他趕出公寓。


他找到好兄弟那兒想借宿,卻連門都進不了。


對方冷笑道:「不好意思,哥們兒,我這兒太小了,容不下您這尊大佛。」


於是他又搬到沈明歡的租房中。


對此他給的原因是他和我分手了,新房在裝修中,等裝修好兩人就一起搬進去。


沈明歡自始至終被蒙在鼓中,整天和李瑾討論著如何如何裝修,沉浸在海景房的美夢中。


李瑾呢,為了圓這個謊,每天打三份工繼續在沈明歡面前裝大款,為的就是讓沈明歡嫁給自己,好一起承擔房貸。


但謊就是謊,遲早有天會被戳穿。


13


這天,我,瑤瑤,表弟三人逛街時遇到沈明歡和李瑾。


兩人正在吵架。


沈明歡不依不饒:「李瑾,你是不是在騙我?你都多久沒給我買包了?每次都說下次,下次,都多少次了?」


眼見著越來越多人看熱鬧,李瑾大罵:「一個破包有什麼好買的,還兩萬塊,你就不能替我省省?!」


「省什麼省,不是你說的我想要什麼都給我嗎!你個渣男!」


李瑾火冒三丈,拖著她走。


就在這時,他看見我站在人群中,衣著光鮮亮麗,高高在上。


他猛地衝過來:「賤人!都是你害得我現在這樣!」


表弟眼疾手快,將他一腳踹飛。


沈明歡沒有第一時間去看李瑾,而是一臉喜悅和希冀朝著表弟走來:「哥哥,你怎麼在這兒?上次我過生日你怎麼沒來?我男朋友欺負我,一個包都舍不得給我買!」


李瑾捂著肚子,雙眼充血:「沈明歡,你個吃裡扒外的賤女人!你看清楚!他才不是有錢老板,他是江毓那個賤人的表弟,就是他們害得我背了一百多萬的貸款!」


「什麼貸款?」沈明歡愕然回頭。「你不是跟我說,房子全款買的,裝修完就能住進去嗎?」


瑤瑤挽著我的手輕笑:「他還有錢全款買房子?」


李瑾惶惶起身去拉沈明歡:「歡歡,你別聽他們胡說,全款買得,等咱家結婚就住進去。」


沈明歡毫不猶豫甩開他的手:「你騙我!你這個騙子!你想讓我跟你一起還房貸對不對?」


「不是的,怎麼可能呢?」


「你當我是傻子嗎?癩蛤蟆想吃天鵝肉,沒錢還跟我談戀愛,還想讓我幫你還房貸,你想得倒美!我要和你分手!」


沈明歡直接一巴掌甩在李瑾臉上。


李瑾也怒了,揪住她的手臂:「你敢!你不該幫我還房貸嗎?我在你身上花了那麼多錢,要不是你,我怎麼可能落到今天這個地步!現在房子有了,你必須嫁給我!」


「你給我放手!再不放手我報警了!」


「你報啊,你敢報警我就告你,讓你把錢全吐出來!」


兩人拉拉扯扯,圍觀的人越來越多。


最終竟打了起來。


但到底是男女力量懸殊,沈明歡沒討到好,被李瑾壓在地上狂扇嘴巴子。


幸虧警察及時趕到把李瑾拉開,才讓沈明歡撿回一條命。


李瑾直接判定為故意傷人,沈明歡不肯撤訴。


李瑾從拘留所出來後,她早就逃之夭夭,不知所蹤。


李瑾想找人分擔房貸的美夢徹底破碎。


每天打好幾份兼職還貸。


銀行怕他想不開, 工作人員天天上門「慰問」。


熬過一個月後,李瑾整個人像被活生生砍掉一半, 行屍走肉般。


最終他找到我, 跪在我面前求我原諒, 讓我幫他一把。


我說好, 問他要多少?


他喜極而泣:「不多, 你先給我十萬……」


我一巴掌甩在他臉上打斷他的話:「我的錢大風刮來的?你說十萬就十萬,還說你不是拜金男, 我看你真是掉錢眼裡了!」


當天,他是被保安拖著離開的。


我眉頭一蹙,他興奮衝過來。


「(於」又過了兩年, 我當上總代,瑤瑤也在這座城市穩定下來。


某天, 表弟打電話, 告訴我沈明歡回來了。


但少了兩條腿, 成了殘疾人。


她死性不改, 又去當三, 結果這次遇到的正房脾氣暴躁,直接找人把她腿打斷,又花錢把這件事擺平。


最後, 施舍般賠了她五十萬。


李瑾渾渾噩噩,聞到這五十萬就像是狗聞到屎, 馬不停蹄找到沈明歡,發誓一定會對她好。


於是兩人火速閃婚。


那五十萬到手, 李瑾迅速變了個人, 也不著急拿去還貸,反而迷上樓下的麻將館。


整天在麻將館裡打麻將,喝得爛醉回家。


他甚至舍不得給沈明歡買副輪椅。


整天把沈明歡丟在床上,吃喝拉撒都在一張床上,身上長滿褥瘡, 臭氣燻天,


沈明歡不敢哭, 也不敢鬧。


隻因李瑾但凡輸了錢就會把氣撒在她身上。


她絕望地想有一天這樣的日子能夠結束。


終於有天, 李瑾出門時忘記關煤氣。


於是我再次聽到有關李瑾的消息時,他涉嫌故意殺人,畏罪潛逃。


我站在二十樓的陽臺上, 俯瞰華燈初上, 紙醉金迷,海風輕輕撩人。


驟然間, 我想起李瑾。


想起最後一次見面, 他威脅我給錢,不然把我的事抖出去。


我冷看他:「你盡管去大肆宣揚,做錯事的人不是我,該下地獄的另有其人。」


於是, 他,沈明歡,和多年前欺負過我的人都下了地獄。


(全文完)


第3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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