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同學聚會上,我因為晚到,不得不坐在校草旁邊。


有人勸酒,我婉拒:「不好意思,在備孕,忌酒了。」


那人轉身想要和校草碰杯。


他倒了一杯白開水,面露歉意:「抱歉,老婆在備孕,讓我忌酒。」


1


夜色漸濃,今日晴朗,再加上城市環創,破天荒地能在城市的夜空中看到連成片的星幕。


微信群裡一直有人在催,一路紅燈,計程車一走一停,終於在八點前到達了莫蘭酒店。


莫蘭酒店是市裡最豪華的酒店之一,進出的大多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,酒店大門外的停車場更是豪車雲集。


我下車,一眼就看到了林暮沉騷包的邁巴赫。


晦氣。


他怎麼也來參加什麼勞什子高中同學聚會了?


這場聚會來得十分無釐頭,提倡者何馳原先是我們班的吊車尾,也是我們班唯一一個輟學不上的。


不過人家財運好,出門了校門便遇到了貴人,一路跌宕坎坷,到現在也成為本市有頭有臉的土老板了。


所以這聚會看似久別重逢,其實就是跟老同學炫富,順便受受同學的追捧。


要不是因為加班搞得晚飯沒著落,再加上群裡使勁催我,我是不會來的。


隻是,林暮沉來這兒幹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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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在群裡也沒發言啊?


來展示一下自己手上剛入的百達翡麗限量款手表嗎?


我這樣想著,已經踩著十釐米高跟鞋,噠噠地推開了包間門。


包間裡好不熱鬧,一群人許久未見,相談甚歡。


見我到來,原本喧囂的包間安逸了片刻,一群人的目光齊刷刷地落在我身上。


何馳立馬起身相迎,「好久不見啊許大美人,昔日班花不愧是班花,連出場都是壓軸的!」


我正要搭話,一旁傳來女生酸溜溜的聲音,


「哎呀,我們許聲大美女從高中就是高傲的小孔雀,看來現在人都沒變,真好,不像我早就被社會打磨了。」


旁邊有人附和:「班花有什麼好擺譜的?校草也沒跟她一樣姍姍來遲啊。」


說話的二人從高中就好得穿一條褲子,也高中時期都看不慣我,沒少言語嘲諷。


隻是沒想到這麼久過去了,還是那麼幼稚。


我一點都不生氣,稱這種行為為——酸雞表現。


2


我沒接話,打量了一圈環境,目光不期然與那人交接。


他休闲西裝的袖子半挽著,手背擱置桌面,食指微攏,有一搭沒一搭地敲打著桌面。


看來心情挺好。


也是,前女友被人群起而攻之,他看的能不爽嗎?


因為來得晚,全場隻餘林暮沉旁邊一個空位了。


我嗤笑一聲,心不甘情不願地坐到了林暮沉旁邊。


大家沒看出我與林暮沉不和的氣場,有人玩笑似的開腔:


「果然還是得俊男靚女坐在一起令人賞心悅目啊!」


「這麼多年過去了,我都禿了,林暮沉還是這麼帥,一般人可不敢坐他旁邊。」


全場不少女生的目光在林暮沉身上流轉,但都沒能坐過來。


畢竟林暮沉這人雖然很騷,但長得確實有禍水兒那味。


再加上高中林暮沉幾乎被全校女生神化,是那種清冷不食人間煙火的學神一般的人物,隻可遠觀不可褻玩的存在。


所以雖然不少人看到林暮沉小鹿亂跳,但沒人敢坐在他旁邊。


我就成了被迫坐過來的冤種。


他人高腿長,坐在這種大型圓桌前略顯委屈,長腿隻好向一旁屈著。


我稍微一動作,便能碰到他的腿。


夏季悶熱,我穿的又是短裙,他腿上的熱量很容易透過西裝褲傳過來。


我往旁邊不易察覺地靠了多次,還是會貼到他的腿。


要不是他面無表情地擺弄手機,我都要懷疑他是故意的了。


我咬牙,盡力克制自己的不悅。


「您好,林同學,可以把你的腿收一收嗎?」


林暮沉極為優雅地放下手機,側目看我一眼,聲音低沉富有磁性,「抱歉,我沒太注意。」


引得對面女生一陣蕩漾。


我掀了掀嘴唇,小聲吐槽:


「裝什麼。」


3


人都到齊後,菜品也陸陸續續端上桌。


看得出來何馳下了血本,六星級酒店,上的菜品也全是招牌。


幹飯才是我此行的目的。


一群人暢聊,我頭都不抬,隻管幹飯,十分快樂。


更快樂的是,我愛吃的菜品每次都能轉到我面前,我簡直就是天選幹飯人。


何馳穿梭在各個人座位旁,來回勸酒。


他現在飛黃騰達,哪怕不勝酒力的人也會給他個面子,順便說說「有朝一日提拔我」的客套話。


很快他轉到了我這裡。


「來來來,我敬班花一杯,不過話說回來,班花遲到了,是不是該自罰三杯啊?」


這是什麼狗屁道理?


我酒量不佳,酒品也不好,自然是不會喝的。


婉拒了幾句,何馳人在興頭上,又喝了些酒,有些不依不饒。


「什麼意思?班花不給我面子?看不起我?」


這不是道德綁架是什麼?


見這人實在難纏,我幹脆放下筷子,拿出殺手锏來:「不好意思哈,我在備孕,忌酒了。」


果然這理由一出,何馳不敢再勸了,隻是感到惋惜。


「哎呀,班花都結婚了?哪家的豬拱了我們班花啊?!真是可惜了,為了幼小的生命,這杯酒我可不敢勸了。」


說罷他轉身,將酒杯舉到拱了我的豬面前。


「那我們叱詫風雲的大校草給不給面子啊?」


他怎麼誰的酒都敢勸?


林暮沉這人看著不食人間煙火,清瘦冷峻,實則在某些方面猛得超乎凡人相信。


酒量是一方面,至於另一方面……


不太方便透露。


就當我以為林暮沉能一口氣喝趴下他的時候,林暮沉卻緩緩搖了搖頭。


說出去的話,更是令人跌破眼鏡。


「抱歉,老婆在備孕,讓我戒酒。」


話音落下的那一瞬間,我似乎都能聽到班裡女生心碎的聲音。


何馳徹底傻眼了。


顫顫巍巍地伸出手指著我倆。


我從他不可置信的眼神中嗅到了一絲危機感。


心裡不斷暗罵林暮沉亂講什麼東西,我倆是隱婚,現在都要離婚了,他還說這麼令人想入非非的話。


現在人都不是傻子,肯定能猜到我倆有貓膩了。


我甚至都編好鬼話準備應付了。


然而沒想到——


還真遇上了傻子。


4


何馳嗓音顫抖,「臥槽,你倆什麼情況?怎麼一個個都英年早婚?!班裡就屬你倆學習好,你倆讀的什麼書,婚書嗎?」


他這一句話,成功把班裡人的想法帶偏。


大家議論紛紛。


「就是啊,大家結婚都在班級群裡發通知,你倆怎麼悶聲幹大事呢?」


「也不知道誰家的豬把校草給拱了,也太幸運了吧。」


有人湊到我面前問:「話說許聲方便給我們看一下老公照片嗎?滿足以下好奇心。」


我微微一笑,「算了吧,我有戀醜癖,老公醜得不能見人,怕嚇到你們。」


那人不死心,又湊到何馳面前,「那校草眼光高,能給我們看看什麼樣的美女把你拿下了嗎?」


何馳輕吟片刻,「算了吧,她很腼腆,路上被人看一眼都要害羞很久。」


我如鲠在喉。


我說林暮沉你小子別太荒謬。


這個話題很難再繼續下去了,大家雖然好奇,可我跟林暮沉的興致不太高,所以他們也沒有打破砂鍋問到底。


何馳連遭兩次拒絕,一口悶下了那口酒。


而後,他目光落在了林暮沉手腕處的表上。


眼睛一亮,「臥槽,校草這是發大財了,怎麼把市中心一套房戴手上了?」


林暮沉算是正兒八經出生鍾鳴鼎食之家的公子哥。


不過他為人低調,高中穿的衣服全是些不見 logo 的樣式,就連平時上學都是騎山地車,所以很少有人能把他和巨有錢聯系在一起。


我也是後來才知道,那些看似平平無奇的衣服,每一件都好幾千。


林暮沉淡定地喝了一口水,眉眼間盡是坦蕩,淺聲說:「假的,不值錢。」


嘖,演技真好,不知道的還真以為你義烏淘的地攤貨呢。


他的回答讓何馳很滿意,何馳松了一口氣。


畢竟來擺譜的人,當然內心接受不了別人過的比他好。


5


他慷慨地拍了拍林暮沉的肩膀,朗聲說:


「哎呀,做人不要太虛榮,得一步一個腳印。你要是混得不好,要不來跟著我幹?我給你開的工資比你現在高三千怎麼樣?」


林暮沉不為所動。


他眉眼微斂,聲色清朗:「不必,我現在養豬,生意挺好的。」


我:???


我怎麼懷疑他在罵我,但我沒證據?


這話說得何馳都尷尬了。


他象徵性地笑了兩聲,「哈哈哈挺好的,涉足未知產業,助力鄉村振興。」


「是,養了豬才發現,她不愛啃白菜。」


這飯我是吃不下去了。


陰冷小人林暮沉!拐著彎地陰陽我!


我拿著包起身,「抱歉了,老公是個黏人精已經在催我了,大家有緣再見。」


哪知我起身的一瞬間,林暮沉也跟著起來了。


「抱歉,我也得回家了,我老婆容易胡思亂想,生氣了很難哄。」


怎麼我走他也走?


哪是什麼黏人精,分明就是學人精。


身後傳來同學們八卦的聲音。


「臥槽?普天之下哪有這麼巧的事?你說會不會他倆內部消化拍拖了?!」


「不可能!」回答她的是另一道斬釘截鐵的聲音:「他倆絕對不可能!他倆在一起的概率比路上撿到一百萬都低。」


「也是。」


6


他說得這麼肯定,並非是因為直覺。


而是根本沒人會把我倆聯想到一起。


因為當年班裡所有人都知道,我跟林暮沉合不來。


準確地說是我討厭林暮沉,林暮沉目無下沉,也不跟我一般見識。


高中之前,我一直都是年級佼佼者,穩坐班級第一的存在,直到遇到了林暮沉。


我感受到了碾壓式的差距。


他是第一,且回回落我十幾二十分。


無論我怎麼努力,最多追上三五分的差距。


我還因此內心備受傷害,挫敗了好久。


甚至回到家埋進被子裡偷偷哭過。


所以哪怕全校女生都喜歡林暮沉,但並不妨礙我討厭他。


是的,沒有哪個萬年老二是不討厭第一的。


甚至在同學玩笑似問我這麼關注林暮沉的成績,是不是喜歡他的時候,我還信誓旦旦地拍著胸脯保證:


「不可能,我喜歡村頭的流浪公狗都不會喜歡他。」


這句話還被恰好路過的林暮沉聽到了。


隻是我沒出息,意志不夠鑑定。


在一次次巔峰對決中,我逐漸迷失在了他的美色和實力之中,成功倒戈了。


然後我感受到了——自己打自己的臉,真疼。


我開始點開百度,惡補知識:


「如何追到自己喜歡的男生?」


當年百度的第一條就是:「一定要有自己的閃光點,與眾不同,不要丟失自己。」


我靈機一動。


全校喜歡林暮沉的人可以塞滿足球場,我要是也跟著像個小迷妹一般喜歡他,豈不淹沒在茫茫人海中?


要想出頭,必先反其道而行之。


於是我選擇繼續保持我討厭他,要跟他戰鬥到底的人設。


背地裡嘛……倒是費了不少心思。


比如語文課上,老師問我們最喜歡的一首詞是什麼。


我高舉右手,當著全班人的面背出了那首柳永的《雨霖鈴·秋別》。


「念去去,千裡煙波,暮靄沉沉楚天闊。」

第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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