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4章

  因為早在兩天前,樓藏月就在熱搜上換著姿勢“罰站”。


  起初網友們隻是跨國欣賞一下貴族的豪華婚禮,被科普了洛菲家族在法國的影響力,與有榮焉地感慨新娘是我們中國人。


  看著那些金碧輝煌的擺設,再隨手發幾句“世上有錢人那麼多,多我一個怎麼了”、“你們這群該死的有錢人能不能自己建一個網”,“上網真好,讓我的窮變得更加具體了”的玩梗和調侃,整體都是吃瓜心態。


  哪能想到不到一天,就無縫進入法治頻道,顏回夫人在婚禮上的發言被一刀未剪地發布在外網,又被搬運到國內各大平臺,於是“顧四海、四家、滅口、賬本好、復仇、翻案”等等關鍵詞,就連續引爆了詞條。


  最近一段時間,四處風平浪靜,哪能想到會憑空出現這麼一個炸彈,還這麼離奇和駭人聽聞,說是全民熱議都不足為過。


  所以樓藏月的回國和報案,是為這起已經過熱的事件,又加了一瓢油,討論愈發激烈了,根本不可能壓下去。


  到警局報案,並不代表警方就正式立案了,還要等警方的反饋。


  這個期限最長是七天,等待到第四天,樓藏月都沒有得到回復。


  她不意外,黎星若跟她說過,這件案子有些地方很敏感,需要考慮和權衡的地方很多。


  等到第五天,樓藏月接受了一家權威媒體的採訪,以座談的方式回答了一些大眾關注的問題。


  其中有一個問題最是犀利——她是否認為顧四海案是冤假錯案?


  這也是這個案子隱晦的地方,如果是冤假錯案,那麼不止是四家有錯,當時負責審理案件的公檢法也要被追究。


  樓藏月很快就給了否定回答。


  “在法律領域,‘翻案’這個詞,並不隻是代表【推翻】原本的審判結果,還代表出現了新的材料和證據,對案件【重新】進行審理。”


  “大家可能不知道,我那天去警局報案,其實是報了兩個案。”


  “一個是舉報案,我舉報柳義昌、吳冕、沈克寒和聞庭訓在28年前從事了一些犯罪活動,證據就是我父親顧四海留下來的賬本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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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一個就是報警,我要告柳厭、吳慈生、沈徊欽和聞延舟對我和對我的養父母有迫害行為,我收集到的證據也都交給警方了。”


  “我報兩個案的意思就是,我認同當年法庭對顧四海案的審判,我隻是認為那個審判還不夠全面,柳義昌、吳冕、沈克寒和聞庭訓是漏網之魚,他們同樣要上法庭裁決。”


  “同時柳厭、吳慈生、沈徊欽和聞延舟對我和我養父母的人身傷害,也是第一個案件的延續,我是受害人,我想討一個公道。”


  記者難以理解:“可是聞延舟是你的新婚丈夫,你既然認為他迫害了你和你的養父母,為什麼還要跟他結婚?既然你們結婚了,代表你已經原諒他,又為什麼還要告他呢?”


  原本是很嚴肅的採訪,沒想到樓藏月冷不丁說了五個字:“因為他自信。”


  記者差點噎住:“……什麼意思?”


  樓藏月微微一笑:“他自己說的,他願意接受警方的調查和法律的審判,如果警方查出他的犯罪事實,法院也對此做出了裁決,他一定認罪。但他自信,他沒有。”


  另外三家都被她列入被告名單,他們難道會不咬出聞延舟也是他們的共犯,來個魚死網破?起碼吳慈生一定會的。


  與其等他們咬,不如樓藏月自己告,免得回頭被公眾質疑是“選擇性復仇”。跟她沒關系的柳沈吳告得轟轟烈烈,跟她有關系的聞延舟她就遮遮掩掩。


  一旦遮遮掩掩,就顯得案子不清不楚,不像是誠心要討回公道,而是在“黨同伐異”。


  聞延舟,細數下來,他的罪名,隻有一條在曠野上射了她一箭,將她拋入海中,涉及故意傷害罪。


  其他的,他還真沒有。


  採訪播出後,又吸引來一波熱議。


  而討論的人多了,自然就什麼聲音都有了,除了支持她的,還有不少罵她的。


  說她在炒作,說她博眼球,說她煽動輿論居心不良,還說她原諒聞延舟的行為就是愛上殺父仇人的兒子,得了斯德爾摩綜合徵。


  樓藏月都不在意,並不會因為這些負面聲音就停下自己籌備了三年多的腳步。


  到了第七天,警方依舊沒有給出立案通知書,理由是案件較為復雜。而根據規定,被定義為特別復雜的案件,立案時間就可以延長到三十天。


  在這件事上,樓藏月沒有動用任何人脈,全程都是按照流程走。


  高度曝光,她的任何行為,都會被無限放大,哪怕隻是走走關系推動時間也能被曲解出一百種意思。她要她的公道,是經得起任何審判的。


  她不急,在等待通知的時間裡,她申城、馬賽兩地跑。


  她拿到丹寧夫人贈與她的10%的股份,加上她手裡原有的10%,一躍成為洛菲集團內,僅次於商時序的第二個大股東。


  因為她是商時序的親妹妹,天然就是站在商時序那邊,所以認祖歸宗後,也極大地鞏固住了商時序對洛菲集團的統治。


  隻是在授予股份的股東大會上,是桑杉代表商時序出席,商時序沒有露面,樓藏月沒有見到他。


  她想,不急,等她處理完事情,再去跟他見面。


  值得高興的是,樓藏月見到了樓母,聞延舟安排人將她送回了申城。


  一起去迎接樓母的人裡還有樓藏雲。


  闊別多年,母女相見,無論是樓藏月還是對樓藏雲而言,都是情感的重生,三人緊緊擁抱,淚水湿透了肩頭的衣服。


  樓母依舊是使用人工心髒,心髒移植就是這麼可遇而不可求,當年他們丟了一顆,這麼多年了,始終等不到配型成功的第二顆。


  還好聞延舟養了一支醫療團隊,隻為樓母服務,她的身體這些年倒是沒有再出現不好的情況。


  樓藏月帶著樓母和樓藏雲回了奉賢鎮的老家,樓母的遺像早就被撤走,現在供桌上隻有樓父的。


  樓藏月重新換了一束花,不再是百合。當初送百合,是因為樓母喜歡百合,她每除掉四家之一,就會拿走一枝百合。


  現在換了一把代表思念的花束。


  晚上,樓藏月讓廚師上門做飯,又叫了樓藏雪一家。


  樓藏雪懷了第二個孩子,已經有八個月身孕,所以樓藏月的婚禮她才沒有去,禁不起長途飛行。


  一家人一起吃了飯,又一起住在家裡。


  次日一大早,天才蒙蒙亮,樓藏月還沒睡醒,就接到黎星若的電話。


  “半個小時前,劉警官給我打了電話,說,正式立案了。”


  “之前我們擔心聞庭訓他們過了最長二十年的追訴期,可能會不受理,萬幸最高院核準了,認為案件極其典型和嚴重,可以繼續追溯。”


  “月月,你等到了。”


  樓藏月推開她的房間所在的閣樓的窗戶,天光乍破,月亮還未隱去。


  昨晚是十五,滿月的月亮非常亮,即使已經白天了也能被看到,這叫白晝月。


  她松了口氣,低聲說:“太好了。”


第902章 正文結局十八


  正式立案後,警方便進入案件的偵查階段。


  因為時間久遠,犯罪嫌疑人的手段又隱蔽,偵查工作開展得非常困難。


  好在樓藏月和商時序,早在過去的三年裡,收集了不少證據,整理完畢直接交給警察,大大減小了警方的工作難度。


  轉年五月——是的,整整一年,警方宣布結束偵查,將材料提交至法庭,法庭也在受理案件半月後,正式公開審理。


  兩個案子,分為先後兩日開庭,所有涉案人等都被傳喚至法庭。


  當然,已經去世的聞庭訓和沈克寒出席不了,而躲在國外的吳冕和柳義昌,則是被逮捕回國。


  沒有出席的人裡還有聞延舟。


  在警方偵查階段,吳慈生果然要同歸於盡,揭發聞延舟曾射傷樓藏月的事。


  警方經過調查,證實了事實,決定以故意傷害罪對聞延舟實施逮捕。


  不過聞延舟當時身在馬賽,正在接受肺部治療,因此申請取保候審。


  開庭時,他也是因為身體原因,委託律師代為出庭。


  顏回夫人也從馬賽飛到申城,在顧四海案中作為重要人證出庭。


  樓藏月和樓母在“二代”案中出庭。“二代”案是網友起的名,指四家的第二代犯下的案子。


  因為是公開審理,網友們可以在法院的公開網上看到現場直播,在線人數一度突破千萬,足見哪怕過了整整一年,還是有非常多的網友在關注此案,說是近幾年來知名度最高的案件都不為過。


  兩起案子,庭審時間都超過八小時。


  最終,判決下來——


  在顧四海案中,吳冕和柳義昌均被判無期徒刑,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

  兩個年近六十的老頭兒,逃了29年,最終歸宿,還是監獄。


  ·


  在二代案中,法庭宣判吳慈生犯下故意傷害罪、故意殺人罪、謀殺未遂罪、賄賂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教唆犯罪、危害公共安全罪、跨國犯罪,以及組織、領導、參加恐怖組織罪。


  依法判處死刑,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


  吳慈生聽到這個裁決,並不意外,他就是律師,自己會是什麼下場,心中早就有數。


  他看向左邊的席位,那裡有,黎星若。


  刑事案件沒有原告,都是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提起公訴,樓藏月在案件裡是主要人證的身份,黎星若在場,則是為了幫樓藏月提起附帶的民事訴訟。


  身為律師的黎星若,一身標準著裝,紅色的領巾,黑色的長袍,長發扎了起來,知性,利落,幹練。


  恍惚間,吳慈生好似回到了十多年前,他初見她,那是法學系組織的大一新生的第一次模擬法庭,她就是如此,一眼吸引了他。


  然後他就入了魔。


  然後他現在就變成人人喊打罪該萬死的魔。


  他慘淡地一笑,無話可說。


  ·


  柳厭犯有共謀犯罪、未遂犯罪,和包庇罪。


  但法庭考慮到他曾主動幫助被害人樓藏月,避免吳慈生的傷害,並且在吳慈生實施犯罪的過程中沒有實際參與,因此依法可以從輕判決。


  同時,柳厭還涉及樓賀的自殺。


  法庭認為柳厭對樓賀的逼迫是導致樓賀自殺的間接原因,因此判處有期徒刑三年。數罪並罰後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。


  這六年,還要再加上他之前因為挪用公款,被判的刑期,最終他是要坐九年的牢。


  柳厭想,九年啊,等他出來,他的女兒都已經初中畢業,顏輕月又怎麼可能等他十年?


  他今天看了很多次陪審席,都沒能在密密麻麻的人群裡看到她。


  真可惜,他們有緣無分的一生。


  ·


  沈徊欽未發現有直接犯罪行為。


  柳厭和吳慈生不太信任他,密謀對付樓藏月時,通常會避開他,因此他甚至不能算作共同犯罪。


  最終,沈徊欽被處以罰金和書面警告,庭審結束後,直接釋放。


  現在的沈徊欽已經不是沈總了。


  去年他就將元氣大傷的沈氏變賣,雖說瘦死的駱駝比馬大,沈氏賣了不少錢,但那些錢,他用了三分之一賠償給爆炸案中死傷的的家屬——盡管他已經依法賠過一輪,但還是又賠了一次。


  他們被吳慈生用來離間樓藏月和商時序的關系,本質也是顧四海案和二代案的被害人,他的父親去世了,法律制裁不到他,但他身為人子,享受過父親迫害顧家後獲得的利益,理應做出補償。


  還有三分之一他賠償給了樓藏月,樓藏月將這些賠償金都捐入她先前跟柳厭創辦的“展翅”慈善基金會裡。


  這個基金會,盡管是為了設局柳厭而誕生,但至今都在運作著,發揮它應有的職能,去年年底還拿了一個省裡的獎。


  法警幫沈徊欽打開手銬時,他看向陪審席。


  他比柳厭幸運,他在那裡,看到一襲紅裙的姜蘇末。


  ·


  聞延舟和沈徊欽情況類似,同樣沒有構成共同犯罪。


  另一項故意傷害罪,證據確鑿,但鑑於他首先獲得了被害人樓藏月的諒解;其次他有立功表現,幫助警方破獲吳慈生案;第三,考慮到當時的情況存在不得已因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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