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
這種性病不能根治,會反復復發,怪不得林志和媽媽臉色都那麼難看。


前世林志就是濫交,參加各種 party,弄壞了身體。


以至於被迫跟他交換人生後,我被他身染的病折磨得生不如死。


我沒驚動任何人,將這兩張體檢報告扔到了樓下離乞丐最近的垃圾桶裡,然後悄悄回了家。


林志和媽媽都瞞著我,很快二人就調整好了心態。


畢竟這病不會死人,隻要他們熬過四五年,跟我交換了人生,那受折磨的就是我了。


林志回來後,高考成績也出了。


我是市第一名,清北錄取通知書如願收入囊中。


媽媽意氣風發,說要給我和弟弟辦升學宴,好好慶祝一下。


我有些無語,人家升學的辦升學宴,林志一個連高考都沒有參加的,辦哪門子升學宴?


但媽媽還是厚著臉皮給林志辦了升學宴。


甚至還拉了橫幅,橫幅上隻有林志一個人的名字:【祝賀林志高考結束,未來可期!】


不僅將老家的七大姑八大姨都請來吃席,還收了不少份子錢。


在吃席中,問起林志考得怎麼樣,媽媽隻會笑著說林志是個有出息的,對於我是閉口不提。


大家都諷刺地看著媽媽和林志,誰不知道林志從小就品性頑劣。


林志還雙手插兜上臺發表了幾句演講,漫不經心掛著痞氣地笑:「等我發財了,一定不會忘記在座的各位親戚,畢竟你們再窮酸也是我們林家人……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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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戚臉色都不好看,偏偏隻有媽媽洋洋得意,覺得兒子給她張臉了。


就在林志越說越離譜,開始暢想以後他發財的場景時,酒席門口突然衝進來了一個乞丐,把掛著的橫幅都扯了。


12


親戚都一臉震驚。


乞丐瘸著一條腿,一拐一拐走到中間,扯著嗓子大喊:「你個不學無術的王八蛋還好意思辦升學宴!」


隨後他又指著親戚冷笑:「你們也敢來吃他家的飯,知不知道他得了什麼病!」


隨後,乞丐一揚手,將那日我丟在垃圾桶裡的林志的體檢報告扔在了眾人面前:「這種髒病,一旦染上要死人的!一輩子都治不好!」


聽著乞丐的恐嚇,大家面露驚恐,離媽媽和林志遠遠的。


林志一看大怒,從臺上跳下來拳頭落在了乞丐臉上:「你去死!我沒有病!都是誤診!」


白紙黑字寫著,大家都防備著看著林志。


媽媽慌了神,嗚嗚地哭,拉著林志讓他別打了:「兒啊,別打了!林羽你個小蹄子是死人嗎!還不來護著你弟弟!」


林志與乞丐扭打在一起,一時間兩人都鼻青臉腫。


乞丐一邊打一邊咒罵:「惹了我,我能讓你好過?」


媽媽怕兒子出事兒,在一旁不停道歉:「大哥,不是我小兒子的錯,都是我大兒子的錯!你要打就打林羽吧!」


乞丐歪頭看我的時候,林志忽然一把摸起打碎的茶碗碎片,狠狠扎在了乞丐眼睛上。


「啊!」殺豬般的慘叫貫徹酒宴,眾人都傻了眼。


血汩汩流出,媽媽一屁股癱坐在地上,嘴裡喃喃道:「完了。」


乞丐的那隻眼睛瞎了。


林志因故意傷人被判刑四年。


媽媽在家裡眼都快哭瞎了。


警察來抓人前,林志哭著鬧著說不想進監獄:「我不要坐牢!我不要坐牢!媽你快想想辦法啊!」


媽媽也急得團團轉:「林羽你是最有主意的,你幫幫你弟弟啊!」


林志抓著我的肩膀,神色瘋狂:「我們家養了你這麼多年,你去幫我坐四年牢!」


我看著林志猙獰的面孔,內心一片漠然。


直到媽媽尖銳的聲音打斷了林志的話:「不行,不行啊兒子!林羽坐牢你怎麼辦……」


是啊我進去了沒辦法讀書,以後林志怎麼交換人生。


媽媽把林志拉進房間,我不動聲色靠過去,隱約能聽見裡面傳來媽媽啜泣的安慰:「兒子委屈你了。你進去待四年,等四年後出來就可以代替……」


代替什麼?


我的人生嗎?


我冷冷一笑。


13


林志還是進了監獄。


我如願去了清北。


自從上了大學,媽媽再也沒有給過我一點生活費和學費。


我都是用自己做兼職和獎學金的錢養活自己。


甚至,媽媽還隔三差五讓我給她寄錢、特產之類的過去。


從不關心我過得好不好,學習壓力大不大。


每次打電話都是叮囑我要好好學習,問我以後去哪裡工作,工資多少,告誡我掙了錢都要給她,她幫我存著。


我表面假意答應,實則每一筆錢我都轉移到了新的賬戶裡。


在大學裡,我還交了女朋友,上輩子隻埋頭學習,沒有好好體驗校園生活。


我們在圖書館認識的,她很欣賞我,也知道我家庭不是很好。


直到我在朋友圈官宣,卻忘記了屏蔽媽媽。


當天晚上,媽媽一個電話打了過來:「林羽,你談戀愛了!女方家境好不好,提前告訴她我們可沒有彩禮,要讓她帶三十萬嫁妝!而且這個姑娘長得妖裡妖氣,一看就不老實,嬌生慣養,不能結婚!你要找個賢良淑德,孝敬婆婆的。」


我聽著她的話,眼神越來越冷。


接著,媽媽語氣飄忽道:「這樣吧,你弟弟也快出來了,你把這個讓給你弟弟,你弟弟喜歡漂亮的,你再找一個賢惠有錢的。這種女人,你們兄弟倆玩玩就算了……」


我冷笑一聲,毫不猶豫掛了電話。


真是不知道怎麼說出這種不知廉恥的話。


這種糟心的事我沒有和女朋友講,畢竟林志和媽媽這個麻煩我很快就能處理。


絕不會讓她以後煩心。


日子一天天過去。


大學時,抓住機會提前和師兄一起創業。


如今臨近畢業,公司馬上就上市了。


而林志刑期結束,也出來了。


我正在工作室忙,媽媽給我打電話:「林羽,你弟弟出來了,你快回家一趟。」


14


我早就買了車,但為了不讓媽媽發現,回家從來沒開過,都是打車回家。


這次也不例外。


我一進門,林志就躺在沙發上,剃著寸頭,整個人還是痞裡痞氣。


看樣子,四年的監獄生活一點沒讓他重新悔過。


看著我,他眼裡閃著恨意,嘲諷開口:「看來你混得也不怎麼好啊,聽媽說你交了個很騷的女朋友,怎麼不帶回來看看?」


我將衣服掛在衣架上,語氣淡然:「管不住嘴,哪天又進去了也不冤。」


林志被戳了痛點,對著我一頓臭罵,罵累了,他惡聲惡氣:「去給我打盆水,我要洗腳!」


我冷笑,絲毫不慣著他:「你自己沒有手嗎?手在裡面讓人砍了?」


媽媽從廚房裡出來,豎著眉毛:「林羽你怎麼和小志說話呢!他可是你兄弟!林羽,小志剛出來,打算買輛車,不然他出門不方便。這樣吧,你出五十萬,從此我們還是一家人,要不然我就沒你這個兒子。」


我莫名其妙看著她,她是不是以為我還挺舍不得他們?


五十萬?


林志這條賤命都不值五十萬,他們真敢開口要。


「媽,我剛畢業,我拿不出這麼多錢。」


媽媽叉著腰,一臉潑辣:「拿不出?那就讓你女朋友拿!」


我油鹽不進,軟硬不吃,最終被他們趕了出來。


外面下著大雨,他們母子把我關在門外。


我打著傘在公園亭子裡避雨,剛好遇見了乞丐。


乞丐瘸了腿,瞎了眼,前些日子因為欺凌老人,又被人把頭開了瓢。


他看著我,冷笑道:「最看不起你們這些高才生。讀書好咋樣,還不是比不上人家親生的。賤蹄子就活該!」


乞丐看著林志和媽媽的方向自言自語:「哪天林志那小子要是落得我這個下場,我非得讓他生不如死!」


我面無表情點頭:「拭目以待。」


15


那天之後,林志和媽媽再沒給我打過一個電話,就好像與我斷絕關系一般。


但我知道他們不會善罷甘休。


畢業後,我的生活軌跡比前世順利了許多。


早早創業,靠著洞悉未來金手指,我的公司提前多年上市。


上市前一晚,安排好的媒體按計劃將消息登報。


果然在公司上市當天的發布會上,媽媽帶著林志闖進了我的休息室。


「林羽你個沒良心的,發財了也不跟我們說!」媽媽一進門就撕扯我,「你跟我回家,讓你弟弟做公司總裁!」


我掙開她的手,眼皮都不抬一下:「這些年,我前前後後給了打了你們近百萬,也算是把恩情還夠了。你們要是再騷擾我,別怪我報警。」


他們在我身上花的錢別說百萬,十萬都不到。


在他們家過的日子還沒有在福利院過得好。


林志不慌不忙,冷笑道:「就知道你敬酒不吃吃罰酒,我也就不客氣了。你知不知道我已經綁定了交換人生系統,而幾年前你喝下了那杯牛奶就是系統藥引。」


說著林志閉上眼睛,嘴裡念叨著什麼,臉上露出癲狂。


他猛然睜開眼:「林羽, 我就要代替你的人生了哈哈哈哈……」


突然林志的身體開始發生變化,縱然這一幕我上輩子已經看過一次,還是會不受控制地心驚。


外面的聲音傳來,說發布會馬上要開始,讓我上去講話。


林志笑得嚇人:「怎麼樣林羽, 很震驚吧, 我是不是變成跟你一樣了哈哈哈哈……從現在開始我才是林羽,你就當個陰溝裡的臭蟲吧!」


而看著林志的變化, 媽媽嘴抖著說不出話來。


突然門開了, 秘書進來, 看到林志嚇了一跳:「林總……啊!」


林志扯出一個自以為儒雅的笑容, 對著秘書說:「我馬上就來。」


媽媽卻顫抖著聲音一巴掌打在林志身上:「你是那個乞丐,你快從我兒子身上下來!」


林志一臉蒙地轉身看向鏡子,被鏡子裡瘸著腿、佝偻著腰、瞎著一隻眼睛還蓬頭垢面的乞丐嚇了一跳。


林志扯著自己的臉和頭發, 崩潰大喊:「怎麼會?我應該代替的是林羽的人生!是你害我都是你害我!」


林志指著我, 瘋狂砸我休息室裡的東西。


我笑著看向一旁不斷顫抖的媽媽, 問她:「知道什麼叫自作孽, 不可活了嗎?現在這個瞎眼瘸腿的親生兒子, 你喜歡嗎?」


媽媽指著我,「你」了半天, 卻再也說不出一個字。


我冷下臉, 喊來保安, 將兩個人趕了出去。


後來,公園裡的乞丐, 一覺醒來發現變成了林志的樣子。


有了一副雖破、但至少比以前健全的身體。


等林志回到家, 發現乞丐正頂著他的臉肆意揮霍。


我給媽媽的斷親錢,除了被揮霍的部分以外,還有一大部分被存到了林志的卡上。


那是他們的全部積蓄。


但如今乞丐變成了林志的樣子,隻有乞丐才知道密碼,能刷臉取錢。


而真正的林志,一無所有了。


隻有一副殘破不堪的身體。


腿當初是他親手打斷的,眼也是他親手戳瞎。


如今這些都是他的了。


媽媽的美夢徹底破滅了。


承受不住,她中風了。


我是被林家收養的。


「而還」最終, 乞丐仗著如今的身體, 反過來一磚頭將林志爆了頭, 當場死亡。


警方將乞丐逮捕時,乞丐哈哈大笑:「想吃的吃了,想喝的喝了, 該報的仇也報了, 老子不虧!有人管吃管住剛好!!」


至於媽媽。


警方通知我時, 我才知道她已經死了。


由於林志沒管,等鄰居聞見臭味過去查看時, 發現了她倒在客廳的屍體。


她是活活餓死的。


她夢寐以求的富貴生活, 終究是一場空。


葬禮結束, 我將她埋在了頂著乞丐身份的林志墳墓旁邊。


希望下輩子,他們繼續「母慈子孝」。


一切事畢。


我回到屬於自己的家。


我和女友已經結婚了。


很幸福。


將來,我希望能有一個像妻子的女兒。


又是一年高考季。


我站在寫字樓頂層落地窗旁, 眺望遠方、回憶過去的種種。


還好,這一世,惡人自食惡果。


而我如願以償。


第3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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